(1)文稿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1级标题用 1……,2级标题用1.1……,余类推。通常设2至3级,不超过4级。文内标题力求简短,一般不超过15个字。
(2)按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在右上角。
(3)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须说明论文的目的、方法、结果(包括主要数据)和结论,着重于创新与发现,以300字左右为宜。
(4)稿件要求包括以下内容:文章题目、作者姓名、单位等。
(5)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