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须符合学术期刊的一般编排规范要求。
(2)本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论文将在近期时间内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
(3)正文中的各级标题按照:居中黑体、一、(一).1.……的形式编排顺序。
(4)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时所引用、参考的文献目录。参考文献应按正文中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序号标注。
(5)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稿件受理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