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编辑将在三个月内就来稿采用与否或修改意见答复作者。文章如经本刊采用,不可再投他刊。
(2)表号及表名须标注于表的上方且居中。
(3)同一注释里如需罗列多条同类文献的,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用分号隔开(但依论证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献次序除外)。同一注释里中外文文献混合排列的,结尾所使用的句号以最后文献的语种所对应的格式为准。
(4)正文应层次分明,在层次标码后,应拟定标题。尽量减少层次,不得多于3 层,采用1,1.1,1.1.1 方式。层次的数字序号顶格写,序号后要空一个汉字。
(5)基金项目、科研项目:请注明基金项目、科研项目名称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