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务求内容精炼,论点明确,论证严密,数据准确,文字简练、规范,标点正确。
(2)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字。
(3)文中参考文献角码按照文中出现的次序编号,在文中相应处的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加小方括号注明如“[1]”。
(4)参考文献附于文末,为近5年内作者阅读过的主要文献,由作者对照原文核实,依文中出现先后为序,并在文中引用处右上角标以带方括号的数字。
(5)引文标注采用脚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码(①②③……)统一编码,编码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页重新编码。请注意核对引文,确保出处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