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题具有前瞻性、新颖性、重要性、指导性、实用性。
(2)注释和参考文献应分别著录。注释用于对文中特殊内容作解释说明,设为当页脚注;参考文献用于标明引文出处,列于正文之后,勿用脚注或尾注。
(3)文章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凡书籍、报刊、文章篇名等,均用书名号《》书名与篇名连用时,中间加间隔号。
(4)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5)作者姓名(作者所在单位名称,所在省和城市名称,邮编),如多名作者则分行依次排列。英文作者姓名及单位(作者姓名格式:“ZHANG De-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