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来稿内容务必实事求是,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并注意保守机密。
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文稿务求论点明确,论据,数据,文字精炼,引用资料给出文献。
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文章的题名力求简洁、确切,不超过20个字。来稿请附文题、摘要、关键词和作者及工作单位的英文翻译。
4.论著、总结、综述一般不得超过6 000字(含图表),其他文稿3 000字以内,超过4000字的论著须加200字以内的“摘要”和3~7个“关键词”。国家(部)重点科研基金项目和攻关项目,请注明基金项目号。
5.科技期刊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期刊质量的重要标志。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外文字母、公式、符号,请用印刷体书写并注明文种;上下角标应易于区分;统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