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稿件应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内容。
(2)来稿须为未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本刊反对一稿多投,要求作者所投稿件重复率不得超过25%。
(3)正文标题末尾不使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序一般不超过5级,可使用“一”“(一)”“1.”“(1)”“1)”标明,不宣用①,以与注释序号区别。
(4)文章署名两个以上作者的,其间均以“,”隔开,并在姓名下写明对应的单位全称和邮政编码。
(5)参考文献按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