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凡书籍、报刊、文章篇名等,均用书名号《》书名与篇名连用时,中间加间隔号。
(2)来稿应有创新;立论科学,主题明确,推理严谨;词语准确,句子精练,使用标准简化字;遵从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数字用法、标点符号及其他标准。
(3)摘要:即摘取论文的观点,是文中观点的高度浓缩。要求在100字以内。
(4)来稿请附上作者简历,包括真实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单位、职称(或学位)、职务、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以及电子邮件信箱。
(5)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若属多项基金资助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