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文献应引自正式出版物,在稿件的正文中依其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句末右上角标出,并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在文末。
(2)内容摘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200——300字为宜;关键词一般为3至5个(提供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更佳)。
(3)作者电话、E-mail,收刊人及详细地址、邮编。
(4)来稿应在篇首页的地脚处注明基金来源(项目名称及编号)、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职称、学位、从事专业或工作)和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5)正文内容要求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和实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