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投递本刊的稿件,若在三个月内未被采用,可将稿件另行处理。
(2)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一般不设副标题;尽量避免使用英文缩略语、字符和代号,也不应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题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独立成篇;英文文题应与中文文题含义一致。
(3)文内引用参考文献的标注按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
(4)关键词所在栏目的文章均要有关键词,数量3~8个,词间加分号。
(5)来稿应附上中文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职称、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附于文末,以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