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题目要求简明、确切,一般不超过22个汉字。
(2)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
(3)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称写成文章结构介绍,并且不得含自我评价,请不要出现“本人”、“本文”等词起写。
(4)如多位作者之间用“,”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分开。
(5)基金项目按下列格式:基金项目:项目名称或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