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应注重学术性、前沿性和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或者其他机构的权益。对有重要学术创新的来稿,本刊将优先发表。
(2)文题一般不宜超过30个字,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内容。避免用副标题。文题不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或符号。
(3)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列于文后(同一参考文献在文中可以用同一序号加页码标出),并与正文中的引用序号一一对应。
(4)题名下标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电子邮箱、所在省市自治区名称和邮政编码。
(5)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