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本刊发表的文章,作者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所投文章进行删改,如不同意删改清在投稿时注明。
(2)论文引文的出处或参阅的各种书刊资料,其文献项目和要素须集中列在论文的文末。一律用[1]、[2]……标注。
(3)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不加标点,如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等。
(4)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献时,只编一个号,即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例如:张三[2]8-12;张三[2]66-80。
(5)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关键词前以“[关键词]”作为标识;一般每篇可选3~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