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编辑部有权在尊重作者观点的前提下,对来稿进行文字和格式上的删改,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
(2)按照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的要求,稿件应提供中英文的论文题目、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以及作者简介、注释、参考文献。
(3)如果来稿是由基金项目资助,请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
(4)作者须按作图数据绘图。曲线一般经曲线拟合并尽可能“直线化”,如通过对数、倒数等转换,直线应根据回归方程绘图。
(5)来稿论文凡参引他人观点,一般应引用原文,以双引号标出,并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详细标明出处;使用他人整理发表的文献、图版和数据资料者,亦请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相应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