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收到后,编辑部将在两周内通知作者是否送交匿名外审。外审周期为三个月,无论是否通过都将及时向来稿者反馈评审结果。
(2)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3)正文( 含图表) 中的物理量和计量单位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来稿如为国家、省部级等各级基金项目相关成果,请标示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
(5)所有作者的作者简介(姓名、工作单位、职称、研究方向);通讯作者请再提供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