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备稿。来稿一经发表,文章的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将独家授予《传播与版权》期刊编辑部。
(2)编辑部有权对文稿进行规范性修改,作者如果不同意修改,请在文末标注。
(3)标题序号:可按四级小标题的格式写:一、(一)、1、(1);一级、二级标题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级、四级小标题另起段,但正文接排;正文内序号用①……②……等。
(4)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工作罩位、职称或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E-mail)、电话号码。
(5)参考文献:不得省略,最少5条以上,需在文中引用处标注,并序号与参考文献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