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稿后三个月尚未接到本刊回应的,即为未采用稿;来稿不退。
(2)各级标题均左顶格,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一级标题通常为“1”,二、三级标题编号为“1. 1”,“1. 1. 1”……数字间用下圆点相隔,一般不采用四级标题。 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
(3)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同一文献在文中被反复应用则用同一序号标识,凡属著作均应在文中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
(4)注释请置于正文内(加圆括号);参考文献请按本刊格式要求进行标注,不要采取脚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5)文稿中插图要符合国标要求,图中说明文字用序号标示。序号文字说明标注在图名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