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的作者署名、保密和是否侵权等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负责。
(2)数字原则上,准确的数目字都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年代、数量、年龄等,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应遵循汉语数量词的惯用法。
(3)本刊注释采用脚注形式,引用文献需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注释顺序为:作者,书名,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4)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5)来稿若为课题研究成果,则凡被省级以上单位正式立项的课题,应在文中标明课题的立项单位、级别、时间和编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