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要求研究资料真实、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规范。
(2)题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用标点符号。一般不设副题名,确有必要时,用冒号将副题名与主题名分开。
(3)参考文献是文章引文的出处或参阅的书刊资料,文献项目和要素须集中列在文末。
(4)稿件应包括中文摘要(200—300字)、关键词(3—5个)。不提供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
(5)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单位名之前加注相应的数字;作者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