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责作者自负。本刊编辑部对来稿可作必要修改。
(2)表、图要准确、清晰,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表题居中放在表的上面,图题居中放在图的下面;表、图必须随文排,文中应注明“见表1、图1”、“如表1、图1所示”等字样,再排相应表、图。
(3)注释中重复引用文献、资料时,第一次必须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时可以略写。若为注释中次第紧连援用同一文献、资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4)正文部分小标题一般单独占一行;段首小标题,前空两格,后空一格。层次编码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5)如是基金项目,请在来稿地脚处注明基金名称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