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重要的或有争议的稿件,编辑委员会将在与编辑部之外的专门研究人员协商讨论后,最终决定是否录用,但只以文章质量为依据。
(2)稿件篇名(题目)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规则,并控制在20个字以内。
(3)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于正文后;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个位对齐,并用加方括号表示,如[1],[2],…,以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
(4)论文摘要: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章重要内容。摘要中尽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务求简练,一般不宜超过250字。
(5)请在稿件末尾处附上作者姓名、单位、邮编、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手机)、E-mail及作者简介(内容包括性别、出生年月、藉贯、学历、职称、现从事何种专业研究工作、获过何种重大成果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