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因抄袭等原因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作者将负全责,编辑部保留追究作者责任的权利。作者请勿一稿多投。
(2)文章发表后,如被转载或获奖,请及时通知文章责编,以备成果统计之用。
(3)文中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四级标题的序号用“一、……”“(一)……”“1.……”“(1)……”标示。
(4)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
(5)在文后请注明论文作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供职单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及详细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