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须符合学术期刊的一般编排规范要求。
(2)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作者来自不同单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单位分别标注,以分号隔开。并在作者单位名称前标注2--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3)文章属于基金项目的,请在作者简介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课题及编号等信息。
(4)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序号一律采用“①、②、③……”,且采用当页脚注,每页重新编号。
(5)图表中文字必须用汉字;正义和图表中数字最多保留3位小数,个别数据位数过多,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一个非零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