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勿一稿两投或多投。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个月未收到本刊录用通知,请及时向本刊杂志社查询,确认不录用后,可将稿件改投他刊。
(2)文稿题目及各级标题要求简短醒目,各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即按照1;1.1;1.1.1……统一编号。
(3)参考文献应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并在文末按顺序著录。文献作者3名以内全部列出,4名以上则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书写时,姓前名后,名用缩写,不加缩写点。
(4)来稿应有100-200字的摘要和3-8个关键词。
(5)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