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辑部有权对录用稿件作技术性和文字性的适当修改,定稿后(或排版中)不得任意修改。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中文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字。
(3)插图的序号、标题及注释居中置于图的下方,表格的序号及标题置于表格上方,表注置于表格的下方。全文只有一个表或一个图时,只标注“表”或“图”,不标序号。
(4)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诠释和说明,用圈码标注(如①②……),置于该页页脚。
(5)正文标题一般分三级: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二级标题用“1.”“2.”“3.”标示;三级标题用“(1)”“(2)”“(3)”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