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进行修改、达到通过初审的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
(2)题名与标题以最恰当、简明的词句反映论文、报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3)文中出现的次序号,在引文末右上角方括号内注明,参考文献著录书写格式、间隔符号必须按照本刊规定。
(4)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说,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内容,即解决的问题、所用方法、结果与结论等),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词。
(5)来稿请注明专投本刊,严禁剽窃、抄袭行为,反对一稿多投。凡发现有此类行为者本刊予以追究,今后不再刊发其稿件,并通报作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