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倡严谨治学,保证论文主要观点和内容的独创性。对他人研究成果的引用务必标明出处,并附参考文献。
(2)文章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黑体,三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级次一般 用一、二、三,(一)(二)(三),1. 2. 3. (1)(2)(3)。序数中文序号用顿号,阿拉伯数字用下 标圆点分开。
(3)对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投稿时提交基金项目批文扫描件并在文内注明)开辟“快速通道”。
(4)文中数字凡能用阿拉伯数字的均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如:70年代、10亿元、8年以下等。
(5)摘要中如采用非标准的术语、缩写词和符号等,均应在首次出现时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