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一般不退,所有稿件请自留底稿。来稿必复,三个月内未收到用稿通知者可对稿件自行处理。
(2)论文标题一般不用缩略语,即使不得不使用,也应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和公式。
(3)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时所引用、参考的文献目录。参考文献应按正文中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序号标注。
(4)摘要:要求文字简洁而精炼;内容客观而全面;重点突出研究结论;用第三人称表述(不要出现“本文”、“该文”、“笔者认为”、“作者认为”等用语);不要加诠释和评价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为宜。
(5)通讯作者应由全体署名作者在投稿前自行确定,按照国际惯例,未标注通讯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即为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