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逻辑严谨、文字通顺、图表清晰。
(2)文题一般不宜超过30个字,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内容。避免用副标题。文题不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或符号。
(3)遵照GB/T7714—201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中文参考文献须有对应的英文列于其上。
(4)来稿请给出按照四要素(目的、方法、结果、结论) 原则组织的摘要,一般在300 字左右,同时提出3 ~ 8个关键词。
(5)稿件中的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应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