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引文的出处或参阅的各种书刊资料,其文献项目和要素须集中列在论文的文末。一律用[1]、[2]……标注。
(2)图表:表随文排,图题、图注也随文排,并留适当空位。
(3)注释采用脚注,一律置于当页脚下,采取1、2、3……的标号,通篇连续排号。不用尾注、文末参考文献的形式。
(4)正文中标题用1、1.1、1.1.1……标明,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并使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5)基金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作者单位上方,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本刊将优先处理与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