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辑部收到文稿后立即登记编号并通过作者投稿电子信箱回复,在收到回复的3个工作日内,如果没有收到修改或录用通知,说明文稿尚在处理之中,作者如欲另投他刊,请务必先与本编辑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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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以尾注形式写明,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4)注释号码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作①、②、③……每页重新编号。
(5)基金项目:如果论文是项目成果,请按“项目名称(项目号)”的形式写出。项目名称与项目号两者都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