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必须用字规范,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用法、图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文题:一般不超过20 字,必要时加副标题目。
(3)来稿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学历、学位、技术职称、简历以及研究课题、单位全称及所属部门、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邮编等。
(4)正文中表示标题级别的序号形式,一般从大到小依次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据标题的实有级别,跳过某些形式的序号。
(5)计量单位和符号,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如m2(平方米)、hm2(公顷)、kg(千克)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