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刊登的稿件,编辑部会及时将录用通知单及修改意见反馈给作者,作者应及时将修改稿返回编辑部,在没有约定的前提下超过3个月期限未修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2)正文各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层次分明,可用至4级标题。
(3)参考文献著录必要的、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献。建议著录本刊前期发表的相关成果。文献按出现先后排序,并在文中相应处标出。参考文献一般不得少于8篇。
(4)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5)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单位名称和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