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只要观点明确,言之有物,论证严密,说理透彻。
(2)来稿要求稿面整洁。除特殊需要外,稿件文字一般使用通用简化汉字,文中涉及的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等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计量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3)正文要求观点明确、立论新颖、论据可靠、语言规范通达,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
(4)对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投稿时提交基金项目批文扫描件并在文内注明)开辟“快速通道”。
(5)为便于匿名审稿,请另页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份、最后学位、职称、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E-mail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