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辑部审稿期限为3个月,无论是否录用,本编辑部都会回复告知结果。
(2)中文题名不应超过20个汉字。并应译成相对应的英文题名,英文题名仅仅第一单词的第一字母大写。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共用的缩略语。
(3)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原始文献。一般论著不超过15条,综述不超过20条。
(4)作者限于主要参与论文的写作、实验操作、数据采集和处理,并能对文稿内容负责、解答有关问题的责任者。作者的排列顺序由供稿者确定。
(5)获得基金资助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