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炼、通顺、重点突出。
(2)稿件中的所有数据和引文都应注明资料来源,相关数学公式、曲线图、数据表格,务必字迹清楚、规范、图形清晰。
(3)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做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在正文中对应处以插入脚注形式标注。
(4)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5)获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获多项基金资助的应依次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