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要有新意,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学术价值。
(2)图表与正文内容避免重复,能用文字说明时尽量不用图或表;表格一律用三线表;表或图要有表题或图题及序号。
(3)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4)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
(5)来稿请按如下顺序撰写:文题、作者姓名、作者署名项、摘要、关键词、中途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