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有抄袭、剽窃以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其责任由侵权人自负,本刊概不承担。
(2)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
(3)注释在文中以脚注形式标注:参考文献在文中以(作者,发表年份)形式标注,并按规范列于文末。
(4)正文文字请用宋体五号;独立引文用仿宋五号(起四回二)。
(5)论文为课题项目者,须在标题末尾处标注*(上标),并与当页末尾*链接,*后写明:本文系某年度某立项单位课题(课题编号:)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