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必须包括标题、作者、作者单位及地址、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
(2)计量单位与数字:遵照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及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阿拉伯数字使用应遵循得体与前后一致的原则。
(3)注释请置于正文内(加圆括号);参考文献请按本刊格式要求进行标注,不要采取脚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4)正文内连续叙述中的序号采用①……;②……;③……。分级超过3级后用网括号如:“①”,“②”表示,并采用连排。
(5)稿件若属科学基金资助或国家攻关项目或获科技成果奖者,请在稿件首页页脚内写明项目名称及其编号并附相关项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