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文字通顺精炼。
(2)文中图、表应有自明性,且随文出现。每张表格、图均应达到出版质量。
(3)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4)正文内各级标题一般不超过15字,尽量不用或少用标点符号,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编号采用三级标题顶格排序:如一级标题1,2…,二级标题1.1,1.2…,三级标题1.1.1,1.1.2…。
(5)属各类基金资助的项目请注明基金项目的名称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