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应观点明确、新颖,资料翔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文字表述规范、流畅。
(2)表中同一项目保留小数的位数应一致,上下行位数要对齐。
(3)论文不区分注释和参考文献,采用当页脚注。脚注用上标形式①②③数字表示,每页重新编序。
(4)凡在正文中出现的所有引文、引语、数据等引用资料,请务必注明精确出处,以引注形式在正文内注明,并在文末参考文献中列出相应信息。
(5)如文章获得基金项目资助,请注明基金项目及编号。
统计源期刊
省级期刊
部级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