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要求研究资料真实、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规范。
(2)文章题目在确切表达文章内容前提下尽可能简短,最好在20个字以内。
(3)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第二次引用时,若紧接第一次引用注文,则径注“同上注,第×页”;若第二次与第一次引用之间有其他注释,则在作者名之后,注明“前引注N,第×页”。
(4)摘要不少于200字,内容要能含盖论文的主要信息。应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且具有独立性,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不用引文。
(5)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稿件受理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