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应立论新颖,主题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条理清晰,用语简洁准确、流畅。
(2)文内标题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一律用1、1.1、1.2、1.1.1、1.1.2等标识,均顶格写。
(3)摘要要求有中、英文摘要,编写应符合GB /T6447-1986 的规定。
(4)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应姓前名后,姓氏全部字母为大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不加连字符不间隔;汉语拼音的作者姓名写在英文表示的工作单位之前;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以逗号隔开;不同单位的作者姓名右上角加注序号。
(5)科研基金资助的课题原则上著录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的课题,需注明科研基金机构全称和自主好,中、英文双语著录,分别置于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下方,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