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题应精练、切题,尽量不用副标题,避免使用代号或不常用缩略语,不使用外文缩写词,慎用结论性语句及“…的研究/观察”等非特定词。
(2)文题应鲜明,一般不超过25个字,不使用外文缩写词。
(3)参考文献要求在文中对应处以上角标形式按引用顺序标出序号。作者超过3个时,只著录前3个,其后以“,”断开加“等”。
(4)所投文稿必须附写2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文中计量单位和文后参考文献格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如果论文涉及的是有关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颁注明基金或资助机构的名称、项目编号,交稿时需附交项目批准工件复印件或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