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应在收到“修改后复审”意见后按照本刊要求做必要的内容和格式修订,本刊编辑部保留对来稿进行文字性和技术性修改的权利。
(2)图表中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或样品代号应在图注或表注中给出全称或解释.图表应紧随其在正文中出现的段落之后或之前,不可为了放置图表而用换行强行断开段落内文字,也不要集中将图表排在正文之后。
(3)文章正文的标题、表格,插图必须分别连续编号。
(4)如文章获得基金项目资助,请注明基金项目及编号。
(5)参考文献应引用最新且公开发表的文献,并按GB/T 7714《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编写,参考文献不少于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