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首发原则,请遵守相关学术规范,请勿一稿多投,凡投稿3个月未收到相关通知,可另投他刊。
(2)如图表下有标注补充说明或资料来源,格式为:先标注补充说明,再另起一段标注资料来源,具体为:“注”须标注于图表的下方,以句号结尾;“资料来源”须标注于“注”的下方,并按正文引用格式标注文献。
(3)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序号为带圈的阿拉伯数字,不使用尾注。
(4)凡出现在正文中的引注,请务必在参考文献中写出相应信息,并确保对应无误。
(5)凡属国家、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重点攻关课题项目文稿,请提供基金名称和编号,附在文题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