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及图像处理。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2)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分别为:“一”、“(一)”、“1.”和“(1)”等。正文中的表格按全文顺次编号,如表1、表2等;表名在表格的上方居中;表格上下封口,左右不封口。
(3)参考文献,用于说明文中引文的出处,一律放在文末。
(4)关键词以3~6个为宜(需附相应的英文)。
(5)来稿请注明字数并提供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主要研究方向等,其中姓名和工作单位名称请提供正确的英文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