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投稿在形式上应当符合国家著作权规定、公认学术规范和本刊注释体例(是否符合本刊注释体例不影响稿件最终采用,但将影响稿件审读的优先性)。
(2)来稿要求选题新颖、观点鲜明、资料准确、说服力强,具有一定的学术交流价值。
(3)引征注释以页下脚注形式连续编排,翻译文章中,译者需要对专有名词进行解释说明,并以【*译注】的方式在脚注中表明;如译者对原文内容进行实质性补充论述或举出相反例证的,应以【*译按】的方式在脚注中表明。
(4)凡属部级、省部级或其它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请在文稿首页地脚标明基金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
(5)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序号从引言开始编。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一、(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