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保证未在其它刊物或载体发表,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严禁抄袭),内容真实、论点明确、文句通顺。
(2)标题序号:可按四级小标题的格式写:一、(一)、1、(1);一级、二级标题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级、四级小标题另起段,但正文接排;正文内序号用①……②……等。
(3)参考文献:只列出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新的、重要的、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数量不应少于5条。采用顺序编码制。
(4)署名应限于参加研究工作并可解答论文有关问题者,所有作者均须注明所在单位、城市及邮编。
(5)文章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凡书籍、报刊、文章篇名等,均用书名号《》书名与篇名连用时,中间加间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