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致谢置于正文后、参考文献前。用于对参与部分工作、提供技术性帮助、提供工作方便、给予指导但尚达不到作者资格者,以及提供资助的团体或个人。文字力求简练,评价得当,并应征得被致谢人同意。
(2)文中各级标题一律按国家标准采用以下形式。一级标题形如一、二、三……排序; 二级标题形如(一)、(二)、(三)……排序; 三级标题形如1. 2. 3 ……排序。引言不排序号。
(3)参考文献只选最主要的,并且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献,论著3-15篇为宜。
(4)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摘要,阐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不少于150个汉字)。
(5)请作者写明联系方式,以方便编辑部与作者联系。